以强烈使命担当走好新时代民政赶考之路

发布者:bat365中国官方网站发布时间:2022-04-16浏览次数:

 

来源:《中国民政杂志》 2022-04-12 作者:王海红

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,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。民政部门一定要积极应对面临的机遇与挑战,牢牢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的特点规律,坚持创新思维,勇于担当作为,在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考出好成绩。

第一,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,牢牢把握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。深入研究探索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根本要求,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,必须做到“六个牢牢把握”:牢牢把握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,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从成功经验中汲取磅礴力量,在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赶考之路上交出民政答卷。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将其作为统揽民政工作的“纲”与“魂”,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确保民政事业正确发展方向。牢牢把握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这个关键,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去考虑和谋划,用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,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作出民政贡献。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把为民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高质量的向往中践行为民情怀。牢牢把握大抓基层、服务基层的鲜明导向,坚持人往基层走、钱往基层投,确保基层工作有人抓,困难群众事情有人管,在打通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中夯实基层基础。牢牢把握统筹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,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,牢记安全是第一前提,把安全工作作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内涵和衡量标尺,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安全大局中谱写民政篇章。

第二,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,扛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治责任。调整优化政策措施,健全监测帮扶机制,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切实抓好“五项重点工作”: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,针对部分地区产业培育难、群众抵御风险能力弱等实际,严格落实“四个不摘”和“单人保”政策,实现脱贫不稳定户等易致贫返贫人口应保尽保、应救尽救,杜绝农村低保“一兜了之”问题发生。健全动态监测和综合帮扶机制,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,优化低收入监测平台功能和模块,实现信息汇聚、常态监测、快速预警、及时干预、智慧救助、综合帮扶。着力构建“大救助”格局,明晰“五个圈层”对象范围,建立操作程序优化、保障标准科学、政策有效衔接的分层救助体系,加快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,按照一岗多责要求,把救助触角延伸到村(社区)和城乡居民家中。全面推广“物质+服务”救助模式,建立服务类项目清单,推动社会救助从“单一救助”“生存救助”向“多维服务”“发展救助”转变,加大物资物质救助服务力度,防止将救助资金“一发了之”等脱离群众问题的发生。加快改革创新步伐,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、异地申办、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等试点工作,全面推广取消户籍地申请救助限制、急难临时救助12小时答复24小时办理和“先救后批”等创新工作机制。

第三,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不断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。按照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战略部署,从我国文化传统实际出发,构建以支持居家社区养老为出发点,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,着力完成好“五项重要任务”: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,制定落实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,建立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和机构监管事项清单,制定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、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以及长期照护保障等制度措施。深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,激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资源,大力推进居家养老床位建设和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,构建“十五分钟”社区养老服务圈。全面加强机构设施建设,推动建设嵌入式小型多功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,针对部分养老设施“建而未用”的实际,采取公建民营、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运营等方式,盘活现有设施,加大投入,大力支持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。提高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水平,优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和补贴标准,探索打破户籍限制、按照居住地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新机制,满足多元化、差异化服务需求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,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从业资格证、持证上岗和岗位补贴政策制度,通过建立培训实训基地、校企联动、机构共建合办、举办职业技能大赛等方式,加大培训力度,提高培训质量。

第四,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,坚决维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,自觉肩负起民政部门的职责使命,着力抓好“四个关键环节”:完善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,充分认识基层民主、群众自治和社会共治在我国全过程民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地位,加大“四议两公开”等民主协商制度落实力度,推动居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基层公共事务。全力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,制定落实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政策文件,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、社会工作者、社区志愿者、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,围绕村(社区)民主议事协商、村(居)民公约修订、社区协商、社区服务、矛盾化解、智慧社区建设开展示范创建。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常态化监管,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,落实扶持政策,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,采取严格登记审查、突出源头治理、发动各方参与、强化监测预警、信用联合惩戒等系列措施,形成对相关人、财、物、事等重点环节的全方位监督。全面规范行政区划管理,坚决落实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严肃行政区划工作纪律,坚持正确的发展观、政绩观,尊重历史传承、厚植文化底蕴,加强行政区划战略研究和总体规划,审慎推动行政区划调整。

第五,围绕重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,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。紧密结合基本社会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,着眼短板弱项和痛点难点堵点,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着力抓好“七个方面工作”:落实落细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政策措施,全面落实各类儿童福利保障和监护制度,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,保证未成年人保护事有人管、责有人负。深化殡葬改革,坚持让殡葬服务回归公益属性,积极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,扩展落实惠民殡葬政策,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并落实奖补政策,推动将殡葬执法纳入市、县级综合执法范围,切实解决殡葬领域违法违规问题。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,满足人民群众对婚姻登记仪式感、幸福感的需求,加快补齐婚姻登记场所建设短板,推动婚姻登记信息化、精准化服务和“跨区域通办”。特别关注流浪乞讨人员这一“困中之困”特殊群体,对反复乞讨、职业乞讨以及流浪乞讨人员发现不及时、托养监管不力、落户安置难、源头治理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行有效整治。健全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,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、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现实需要出发,逐步探索残疾人福利普惠制政策措施,扩大“两项补贴”享受范围、提高补贴标准,实现精准发放和“跨省通办”。走有自身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之路,从我国传统文化中人们对慈善行为更加重视社会认同的实际出发,大力培育发展现代慈善组织,健全各级慈善表彰激励机制,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公众关心慈善、支持慈善、参与慈善。加快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,以建立乡镇(街道)社工站为牵引,明确功能定位,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,探索解决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不足的可行路径,创新志愿服务模式,让志愿服务更好助力社会治理。